說 明: 一、依據110年12月24日光宇學校財團法人第17屆11003次董事會議決議。 二、林志城校長請辭經董事會獲准自110年12月24日生效,其職缺由蔡世傑副校長擔任代理校長,任期追朔自110年12月24日起至遴選出新任校長接任止。